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砺风明纪 廉洁司法 青山湖区法院召开聘用人员作风建设专题会议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曾梦雯  发布时间:2024-05-31 19:41:45 打印 字号: | |

践行司法为民,作风建设是关键。5月31日,青山湖区法院召开聘用人员作风建设专题会议,南昌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万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青山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珂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及特邀调解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及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深入检视自身差距,深刻查摆存在问题。随后,特邀调解员及立案庭、塘山法庭、执行局干警代表围绕作风建设主题,结合自身思想认识与工作实际进行发言。

特邀调解员:

“调解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人民调解员要加强学习和积累,主动作为,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树立廉洁自律良好形象,培养优良作风。”

立案庭干警:

“基层法院是案件纠纷的矛盾集中点,我们作为直面群众的立案庭干警,一言一行都代表这法院形象,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我们必须养成严谨规范、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秉持“如我在诉”的同理心,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塘山法庭干警:

“法院干警的作风是法院形象的直接体现,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纪法规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不触碰红线,不跨越底线,以优良的纪律作风树立起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执行局干警:

“执行工作是兑现胜诉权益的关键环节,是人民群众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聘用人员是法院执行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廉洁作风在执行工作中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执行工作中的公平、高效、廉洁。”

万为军就青山湖区法院聘用人员作风建设提出要求:

树立规矩意识。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让“讲规矩”“守规矩”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编内”“编外”区分,要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行不出格,案不出错,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始终做到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注重宗旨意识。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推动司法服务,把工作当成事业,深刻认识到本职岗位的重要性,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责任观,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以高度责任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大作为,为法院的审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秉持敬业精神。秉持实干的精神,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保持对工作的热情激情和积极的心态,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将自己的工作与新时代法院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最后,万为军强调,法院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眼里容不下沙子”的态度对待问题,决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压实管理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为法院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优良环境。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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