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青山湖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院长梁珂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有关文件。
会议指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高度评价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深刻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科学回答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根本性、引领性、关键性问题,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
会议要求
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自觉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基层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务实推进,发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结合基层实际,推动全会精神落地生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入分析了当前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作为基层法院,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执行效率,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同时,要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此外,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以全会精神为指引,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要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和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形成多元化解纠纷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和宣传引导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