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青山湖区法院以建立青山湖区湿地保护修复联动机制为契机,联合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前往设立于丹霞文体公园海螺书屋的“青山湖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一幅幅精美的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了江西省及南昌市青山湖区湿地概况、青山湖区法院湿地生态司法保护概况,以及有关生态保护的经典案例,公布了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线索的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供污染环境、危害野生动植物、滥伐林木等线索,群策群力共建生态文明。
法院干警还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分发湿地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并讲解了设立“全国生态日”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法院审理的生态案件以案普法,耐心细致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做起,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此次生态保护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促进了群众对《湿地保护法》等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了解,有效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并通过真实案例增强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青山湖区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