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先行+司法确认”是在立案前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给基层群众、涉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了“保险”。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法庭(南昌市交通事故“一庭一中心”)在化解南昌市主城区道路交通案件时,运用“调解先行+司法确认”模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4年以来,塘山人民法庭共受理道路交通案件2300多起,其中通过“调解先行+司法确认”的多元解纷模式化解944件,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塘山法庭在处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会在诉前对纠纷进行分类,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道交纠纷案件以“调解先行+司法确认”的模式进行处理。
专业法官通过释明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法条和适用的相关原则,以及计算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及赔偿比例的合理性。简易的交通事故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更容易达成一致意见。
专业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事故纠纷进行司法确认后,该起交通事故纠纷便可快速得以圆满解决,最大限度降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加快矛盾解纷速度。
近年来,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法庭(南昌市交通事故“一庭一中心”)不断深耕“枫桥法庭”创建,持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模式,善用“调解先行+司法确认”模式,努力为群众降低诉讼成本、提升诉讼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什么是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程序。
司法确认三大优势
一、效率高
没有一审、二审的繁琐程序。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除特殊情况外,会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二、不收费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三、可执行
经过司法确认后,法院会对调解协议出具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达到与判决书同样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