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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吗?
作者:青山湖区法院 刑庭  发布时间:2024-10-22 19:02:45 打印 字号: | |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什么是“软暴力”行为?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软暴力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六大亮点

1.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法律明确规定在案件办理方面要从严把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等适用条件,在线索核查阶段可以对涉案财产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等措施。为预防再犯罪,法律还规定了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

2.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行为类型,并强调组织、领导、参加有组

织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法律还规定了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清单,明确了底线禁区。

3. 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法律明确规定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若联审过程中发现因实施

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4. 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职责,并对实施有组织

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明确要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达不到犯罪程度也要依法从重处罚。

5. 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法律明确规定有证据证明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

法所得及其收益,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6. 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法律明确规定了涉案财物处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还规定了对证人、鉴定人、

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

 

亮法治利剑,筑平安之基。青山湖区法院将持续强化“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清醒认识,坚持依法严惩与社会治理并重,坚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持久战”,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青山湖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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